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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7人被处分!

吉林市纪委监委

公开通报五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提醒警示,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吉林市委原副秘书长李鹏飞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李鹏飞在任龙潭区委副书记,舒兰市委副书记、市长,舒兰市委书记,吉林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金共计96万元。李鹏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9月,李鹏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吉林市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陈波在任吉林市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京粮集团(吉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传统节日、生病、子女结婚之机,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0.7万元。陈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陈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蛟河市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韩继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至2022年,韩继伟在任蛟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期间,利用传统节日和子女结婚之机,违规收受礼金共计7.6万元。韩继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韩继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吉林市水务集团设计院党支部书记唐化刚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至2018年,唐化刚在任市水务集团设计院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使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共计2097.88元。2022年7月,唐化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磐石市黑石粮食收储库原党支部书记、主任鹿洪志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至2021年,鹿洪志在任黑石粮食收储库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节日之机,违规为本单位职工发放米面油等福利价值合计7.78万元。鹿洪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鹿洪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有之,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有之,长期违规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有之。这些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头雁”、清正廉洁的示范者、新风正气的带头人,却放松自我要求,贪图享乐奢靡,触犯了纪律底线、法律红线,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顽障痼疾,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从“一把手”抓起,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推动吉林市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延边州纪委监委

公开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延边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王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1年,王越借春节、中秋节等节日之机先后收受下属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2万元。王越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2月,王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珲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环城分局原局长郝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1年,郝宁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2万元。郝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郝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敦化市国有粮食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主任何志刚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0年6月,何志刚违反有关规定,违规为其上级主管单位员工发放端午节福利,共计1.2万元。2022年12月,何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周兆海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周兆海为了拉近关系和表示感谢,违规向时任安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明镇(另案处理)赠送礼金1万元。2023年3月,周兆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的形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心无敬畏、行无所止、顶风违纪,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戒、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严守纪律规矩、不逾底线红线的自律意识和行为自觉。

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课题,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州纪委全会部署要求,着力把握“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特点,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金、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舌尖上的浪费”、公车私用,以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要保持恒心和韧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有力有效的举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榆树市纪委监委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榆树市粮食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克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1年至2015年,胡克祥任榆树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先后收受粮食局下属工作人员和工程承包人员礼金合计人民币24.9万元,礼品价值约人民币5.15万元。胡克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榆树市水利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榆树市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主席张耀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09年至2018年,张耀君任榆树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榆树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先后收受他人和下属赠送的礼金,合计人民币23.2万元。张耀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榆树市青山乡司法所负责人孙阳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10月,孙阳任榆树市司法局青山乡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擅自动用停放在榆树市司法局院内的青山乡司法所警车,于10月1日去育民乡莲山村看望其母亲,10月5日返回。2021年2月,孙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榆树市泗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崔清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崔清印任榆树市泗河镇民政助理期间,在为泗河镇村民申请低保过程中,共收受礼金人民币4000元,2021年6月,崔清印将收受的礼金退还。2022年1月,崔清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漠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触碰纪律红线心怀侥幸,对陈规陋习未能彻底摒弃,充分反映出纠治“四风”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紧盯“关键少数”,以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要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及时公开通报典型问题,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

松原市纪委监委

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端午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做到坚守节点、寸步不让。现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松原石化园区管委会原办公室八级职员兼松原石化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东辉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张东辉借参加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的业务培训机会,在未完成培训任务情况下,私自前往云南省大理市、丽江市游玩,并将个人游玩产生的费用0.3万元在单位违规报销。2022年1月,张东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宁江区教育局基建办公室原主任邹晓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3月至 2018年3月,邹晓河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共计3.3万元。邹晓河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8月,邹晓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扶余市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孔令成弄虚作假应付上级检查问题。2020年3月至11月,在省农业农村厅对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中,孔令成同意下属以逐年递减方式填写上报统计表格,数据不实,应付工作;2021年8月,孔令成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检查工作中,带头弄虚作假,应付检查。孔令成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11月,孔令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由一级主任科员降为二级科员)。

前郭县看守所原所长刘蕴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刘蕴璞通过违规设立“小金库”,为看守所职工发放补贴款共计93.84万元。2023年2月,刘蕴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长)。

长岭县新安镇乌树台村党支部书记王洪镇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22年6月,王洪镇在多个酒店为其子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4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1月,王洪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乾安县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武天泽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11月24日,武天泽在驾驶吉JA717(警)公车外出办公期间,违规使用公车接送孩子,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月,武天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6起典型案例,有的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缺失,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有的身为“一把手”,律人不先律己,带头破纪违法;有的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应付检查,欺上瞒下;有的纪法规矩意识淡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特权思想严重,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公车。这些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然存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廉洁意识,自觉抵制“四风”。

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的高度警觉,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吃喝、乱发钱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改头换面问题、隐形变异问题,精准发现、严肃查处。要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有力有效举措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

通化市纪委监委

公开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通化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辉南县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委员会原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徐晓伟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5月,徐晓伟借去珠海市公务出差之机,擅自决定改变行程乘坐飞机前往银川市旅游,并违规核销机票和交通费用共计2280元。徐晓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通化市东昌区教育局二级主任科员张广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张广华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5万元。张广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通化市中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人郑向阳用公务车辆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2022年9月10日至12月16日,郑向阳利用管理单位公务车辆油卡的职务便利,给私家车累计加油5次,金额共计1380元。郑向阳受到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3起案例涉及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及私车公养等问题,既有反复出现的“常见病”,又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折射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还有少数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侥幸心理仍存,把自己当成“局外人”,把纪律规矩当“稻草人”,底线不清、用权不慎、作风不严,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强化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的政治自觉。

通报强调,节日节点是“四风”观测点,过节就是过关,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到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规律和危害,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的组织领导,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始终将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下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密切关注重要节点作风建设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深挖根源、精准纠治,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为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白山市纪委监委

关于3起违规使用

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白山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三级警长、综合室主任王恩林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王恩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综合室主任期间,利用管理单位加油卡的便利,分9次为其本人私家车加油,涉及金额2400余元。2022年9月,王恩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财物已返还本单位。

2.白山市江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洪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李洪泉在任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安排本单位司机驾驶单位配备的定向化保障用车接送其上下班。2023年3月,李洪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靖宇县景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郭丽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2年6月,郭丽辉任景山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驾驶单位救护车到靖宇镇保安卫生院办理个人乡镇工作补贴相关事项。2022年11月,郭丽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有的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有的公车私用,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对公车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心存侥幸。同时,也暴露出少数单位在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管理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改进作风、廉洁自律,坚持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慎始慎初、慎权慎欲,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长白县纪委监委关于1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五一将至,为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长白县宝泉山镇大崴子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支付招待费问题。2013年至2019年,张文在担任宝泉山镇大崴子村书记期间,先后两次授意村会计程少利以个别村民冬季清雪和清理垃圾名义套取村集体经费共计7,000.00元,用于偿还该村在饭店挂账的欠款。张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3月,张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程少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违纪行为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知止、乱作为问题,反映出高压态势下,仍有党员干部心存侥幸、放松要求,明目张胆顶风违纪。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例,彰显了县委、县纪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意志,体现了管党治党从干部抓起,从作风严起的鲜明导向,充分印证了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坚守纪律底线。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纠治“四风”工作,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上下一体,层层严抓的工作态势,持续释放纠治“四风”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准确把握“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特点,坚持纠治“四风”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步一步管出习惯;要在严、实、细上狠下功夫,综合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解决“四风”问题,既强化精准问责,又防止问责泛化,对作风建设松懈、“四风”问题突出的,实行“一案双查”,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持续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来源:吉林市纪委监委、松原市纪委监委、白山市纪委监委、榆树市纪委监委、通化市纪委监委、延边州纪委监委、长白县纪委监委、柳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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